昨天新北捡与廉政署前往刑事局,会同警政署政风室与局政风人员,搜索刑事局办公室以及蔡员住处,并将他带回侦讯,凌晨新北地院裁定蔡员羁押,刑事局立即依《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29条规定,陈报内政部警政署予以蔡员停职处分。

刑事局指出,本案主动配合地检署积极查办外,同时秉持不庇纵、不掩饰、不护短,毋枉毋纵之立场。并重申对于违法零容忍,员警如确涉有不法,均依法严惩绝不宽贷,并从重议处相关人员考监责任。

刑事局将持续要求各级主官(管)确实负起勤教严管责任,落实考核工作,强化风纪情报搜集,发现违法、违纪征候,务必主动积极查处,决不徇私护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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