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文」王郁文今天在丈夫与朋友陪同下到台北地院听判,她得知被判有罪后,在法庭上与跟合议庭争辩,认为自己是受害者,为何会被认定共同诈领助理费,合议庭审判长则破例耐心解释,2020年3至5月间,高虹安仅以每月4万6千元酬金聘用王郁文,办公室主任黄惠玟依高虹安指示,接续向立法院浮报王郁文酬金4万7290元或4万8500元,并以该酬金为基准浮报当月加班费,致不知情的立法院承办人员误认而支付,并接续触犯不实事项登载于职务上所掌管的公文书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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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后,王郁文受大批媒体包围追问是否会上诉?她才停下脚步受访说,会再跟律师讨论后决定是否上诉。
王女还说,对于判决有罪,心情上一定会受到影响,「我认为我的薪资用来买办公室同事要用的用品,无论是卫生用品或是姜母茶等,这些都是我买来给大家用的,并没有所谓给高虹安私用。」今天法官有说她有加班的事实,并没有虚报加班费,对于判决有罪的结果,会再跟律师讨论。随后,她在丈夫搀扶呵护下离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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