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苏姓女子患有糖尿病,领有重度身心障碍证明,由其弟陈先生委请新北市政府社会局安置,从109年9月7日起依据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保护,安置于新北市石门区某护理之家,由于苏女为低收入户,其安置期间费用由社会局全额补助,三年来总计支付146万余元机构安置与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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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透露,苏女住进护理之家后,前后共有三次送医情形,前两次分别因为胃食道逆流并十二指肠溃疡,以及左胸脓疡住院治疗,之后皆康复出院。

直到第三次于今年5月8日因发烧、血氧浓度低等症状,送至八堵矿工医院治疗;5月12日该院致电机构通知苏女士已死亡(享寿64岁),死亡原因主要为肺炎并呼吸衰竭,次要为尿路感染、钾离子浓度低下、糖尿病、高血压。

据了解,该护理之家于5月13日联系社会局社福中心,告知苏女于就医期间病逝,「家属曾表达由机构处理丧葬事宜」,因此由机构直接洽询葬仪社接走遗体火化处理。社福中心因评断上情「家属已知悉」苏女死亡并同意由机构处理丧葬事宜,因此未再通知家属

陈先生爆料指出,他于6月13日询问社福中心社工关于姊姊住院近况,这才从社工口中得知死讯,不满姊姊过世已超过一个月,护理之家及社福中心皆未通知,而擅自将姊姊遗体火化,质疑机构对姊姊生前遭护理之家凌虐,且有照顾不当情事,才会选择快速火化「毁尸灭证」,他也对于见不到家人最后一面哭泣难过。

 

新北社会局表示,对个案于机构安置期间病逝并由机构直接火化,未能及时通知家属,造成家属遗憾,致上最诚挚的歉意。

社会局说,目前已经启动针对内部以及机构的检讨查核机制,第一时间也联系关怀案家,社会局将会检讨服务流程,强化落实通报机制,并惩处相关人员。

卫生局则表示,接获民众反映护理机构住民照护及紧急联络相关疑义,即协同社会局同步前往该机构现场查核,发现该住民为社会局保护安置个案,经检视医院诊断纪录死亡原因为「肺炎并发败血症」,依机构陈述及相关护理纪录等相关事证,尚难认定该住民有遭受不当对待之情事,该机构内亦无设置监视设备。

卫生局提到,该机构于112年督导考核结果多项分数未达标准,包括无品质相关教育训练、照护清册未完备、无性骚扰事件处理流程等,将持续追踪督导改善,强化照护品质,并与社会局尽力提供家属协助,若仍有相关医疗争议,亦可协助申请医疗争议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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