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石育恩与郑鸿威是政大法律系同学,交情匪浅,《壹苹新闻网》接获读者提供一张脸书照,是石育恩与郑鸿威2019年一起吃火锅的合影,石法官还对著镜头比中指。
石育恩涉嫌帮老同学郑鸿威分送律师报酬费,亲自带钱到台北,交给另名诈团军师、律师黄耕鸿,黄耕鸿今年3月遭检察官声押禁见获准后,黄的许姓女友曾联系石育恩,提醒他「小心一点」,石育恩随即写职务报告向桥头地院澄清,承认曾帮郑鸿威交付10万元给其他律师,但坚称不知道金钱来源,不过,郑鸿威日前遭起诉后,在接押庭上告诉法官,他因为计划在高雄买房子,所以将预付款300万元放在石育恩的办公室,金额与石法官说的「10万元」有很大差距。
此外,检廉发现侦办郑鸿威泄密协助诈欺集团案期间,他的姊姊郑彧歆多次与涉案人联系还打探侦办进度,前阵子还与石育恩私下会面,检廉因此认为石育恩有涉案嫌疑,今搜索约谈石育恩、郑彧歆。
司法院日前得知石育恩涉案,要求彻查,桥头地院启动行政调查,发现石育恩多次透过内部系统查询与他承办案件无关的其他案件资讯,石法官对此辩称他查的资料,都与自己承办的案件有关,并非帮郑鸿威查资讯,至于他将郑鸿威寄放的300万元放在办公室,石育恩出示他与郑男的对话记录,坚称300万元是郑男请他帮忙看房子的购屋款。
但桥头地院自律委员会认定石育恩不当查询案件资讯,有违失,至于将郑鸿威的300万元放在办公室,也违反《法官社交及理财自律事项》的「法官应避免与律师、案件当事人有财务往来」规定,相关行为违背《法官伦理规范》规定,自律委员会16日决议将他移付法官评鉴委员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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