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大队表示,罗姓女子(48岁)本月12日22时46分开著一辆保持捷行经国道1号北向77公里湖口路段时,因汽车燃油耗尽故障,停放在中线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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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杨梅分队获报后前往查看,到场后因该车已占用车道影响交通顺畅,故欲强制排除,但罗女消极不配合,坚称拖吊车会把车辆拖坏且已通知警方送油,双方僵持数十分钟后,熬到女驾驶的家人提油来救,才开车闪人,警方已依法举发开单。

警方呼吁,行驶高速公路途中缺燃料致无法行驶,将处罚600至1,200元,另行车发生故障无法行驶且不设法移置于无碍交通之处,将处1,500至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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