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新科技代理董座曾振威表示,根据中央银行在2018/9/27的报告中显示,旭新科技从2014年7月便开始营业,是台湾最早的网路借贷及债权转让平台。从2014年7月开始营业前,咨询律师确认债权转让的民法法源依据,并在2014年10月以及2019年2月,分别两次透过金管会银行局电子民意信箱询问经营网路借贷及债权转让平台是否须取得金管会许可?得到的回复皆为:「在符合现行法规的前提下,业者得自行规划提供撮合金钱借贷与债权买卖服务。」
曾振威提到,在2019年5月时,新北地方检察署曾经就旭新科技违反银行法及诈欺做出不起诉处分,经检察官送请再议后,台湾高等检察署仍旧维持不起诉处分。
曾振威说,旭新科技近10年来在符合现行法规的前提下竞竞业业的服务好投资者、债权出让方以及借款方,并衷心期待著台湾的金融创新环境会不会如同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那样,政府给出一个明确的主管机关,立网路借贷相关新法或直接适用现行相关正确投资法规。让整个网路借贷产业都能够开大门走大路,利用监管及法规保护广大的投资人,也让业者们在经营上有个依循的方向。
但近年来因为洗钱遍地横行,整个产业的环境越趋糟糕。银行业者因认为网路借贷业者是高风险的行业,动辄终止服务关掉旭新在银行的户头,补了再多的资料给银行做佐证换来的仅是一句:「总行因风险考量不再承办贵公司业务」让整个产业的经营越趋困难。
曾振威强调,旭新从2014年开业至今没有对不起任何一位投资会员、债权转让方、借款人,苦等的主管机关以及监理细则在和金管会、银行局、各种民间协会开过无数的会议后依然毫无下文,等来的却是在去年7月台中调查局、台中地检署的再一次搜索与侦查。
曾振威说,在历经了1个月不到的调查后,旭新及公司同仁就被台中地检署依银行法提起公诉。我们当时的内心充满疑惑「同样的商业模式为什么金管会说可以,台北地检署说可以,台中地检署说不行?」「在没有任何受害者的情况下就起诉了?这种预防性的办案手法真的符合无罪推定原则?」,正当我们咨询律师忙著解决许多疑惑时,公司的营运帐户与代管帐户内的资金被当成犯罪所得扣押了。
曾振威提到,旭新科技的营运帐户总共被扣押了1800万元新台币,代管帐户总共被扣押了超过8000万元新台币。代管帐户的资金是债权出让方或是借款人已经还款给旭新会员,会员暂时尚未提领的资金。
虽说他们完全了解整个司法是在保护投资大众,但在无受害人、且犯罪事实尚需厘清的情况下就扣押的旭新的营运资金及客户的代管资金,不仅严重的影响了旭新客户的权益,更严重影响到旭新的日常营运。
曾振威指出,旭新在如此艰难的状况下营运至今天,甚至去年10月金管会公布网路事业借贷指导原则的后我们依据指导原则将金流给第三方托管、要求投资会员在投资前填写投资前风险评量表,除再一次确认会员们真的了解购买债权、网路借贷的风险外,也替投资人设下出借限额,避免风险太过集中。
然而事实的状况却是,旭新的银行帐户被一个一个关闭,合法有牌的金流服务公司也因为旭新被起诉无合作意愿。在考量过相关的法律风险后,海外合作方决定终止与台湾旭新的合作。除此之外,本来的第三方金流服务商也在银行认列叙新为高风险客户的背景下,于4/30终止与旭新的金流服务。
曾振威表示,为了保障台湾旭新科技所有投资人的权益,新加坡、柬埔寨、马来西亚、印尼的合作方已统一委托知名律师事务所来处理之后的还款事宜。而台湾旭新这边也由原本的法律顾问做对口,共同替投资人维护法律权益,并协调还款事宜。
曾振威强调,直至今日旭新仍无出现任何一位的受害者,且所有上架过的债权、借款且提供多种验证方式。此次借由第三方清算除了能够最大程度保障各位投资人外,更能够验证在旭新上架过的任何一笔债权、借款的真实性以及相对应的担保品价值。
曾振威提到,各位投资会员在旭新上的提款以及债权再转让功能会暂时暂停,待清算过程完成后第三方将会提供新的还款方式及期程。在这中间旭新的客服管道会保持畅通,我们后续也会透过说明会、直播、网页更新等方式将最近的进度报告给所有会员。
曾振威说,旭新绝非出了事就双手一摊说我们只是平台的甩锅平台。我们会秉持一如过去十年的精神,以会员的权益为优先,严守产业伦理与职业道德,与委任律师共同协作监督已出让之债权、媒合之借款的后续还款事宜,继续成为台湾网路借贷平台行业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