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六分局昨天凌晨4时25分许,获报西屯区黎明路3段1家火鸡肉饭小吃店内发生纠纷,警方火速动员8网17名员警到场,发现双方人马仍在互骂、拉扯,立即以优势警力控制场面。
警方查出,陈姓女子(30岁)与多名友人到夜店庆生,结束后前往火鸡肉饭吃宵夜,疑似不满邻桌的张姓男子(33岁)、洪男(28岁)说话太大声,双方爆发口角,进一步演变为肢体冲突,还拿起店内椅子互殴。
双方干架时,陈女则在旁叫嚣,事后警方要将她带回讯问时还装无辜问:「我叫嚣?为什么是我叫嚣?」还问「另外那个男生可以先回来吗?」员警则妙答:「回去就回去,不会再回来,我们这里是直达车,没有再回来的!」
警方带回张男、洪男、陈女及陈女同伙谢姓男子(25岁)、陈姓男子(26岁)等5人回到派出所,讯后依伤害、聚众斗殴等罪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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