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最后愿望:去高美湿地玩
开庭时,由于许女的前夫侯男不想在法庭内与前妻面对面,法官安排他在法庭旁的指认室,透过麦克风表达意见,他啜泣说孩子是无辜的,不管怎么样都不应伤害小孩,案发前最后一次见到儿子时,儿子说:「想去高美湿地。」没想到这竟是儿子最后愿望,而且永远无法达成,因为后来轮到他接小孩跟他同住一周时,前妻许女找借口拖延,「没想到我再次见到孩子,他已经离开世界,破门进去后,我在现场愣住了,而且我没做错什么,却被前妻的父母拳打脚踢,事后我父亲因为失去爱孙,过度悲伤而过世,各方压力大到我必须心理治疗,曾经4天无法睡觉」。
孩子的姑婆、侯男的姑姑则说,自己跟这孩子很亲,他经常摆弄著玩具蒸笼,问说:「姑婆要吃什么?」案发后她经常想到以前带这孩子去公园、汤姆熊玩耍的情景,现在她不敢再去那公园,怕触景伤情,「他已经成为快乐天使,不用再受苦了」。
批许女「杀小孩报复亲人」
许女的父母陈述时,也是惨哭到不行,他们说30多岁的女儿个性好强,报喜不报忧,事情都放在心里不讲,生活开销自己负担,强调女儿其实是自己想轻生,但又放不下孩子,所以带他一起走,许女父亲还说,案发后看到孙子脸色安详像睡著了,许女妈妈则说:「没有母亲会残忍到故意杀死自己小孩。」
侯男的律师接著陈述意见,他说:「没有任何人能剥夺6岁小孩的生命,即便是母亲,许女用杀小孩报复其他亲人,不应减刑。」并指出许女在案发前曾表示想带孩子去死,还说:「我儿子迟早会被我杀死。」意指她预谋犯案,而许女案发获救后住院时,竟对护理师表示她看过一个新闻,有一个爸爸杀死小孩,被判刑13年,她希望自己被判刑6年,服刑表现好的话还可以假释,甚至说打算在开庭时抢警察的枪,打死前夫侯男,因为「他真的很贱,都不告诉我小孩葬在哪里」。
应否减刑成攻防焦点
庭讯最后是科刑辩论,也就是许女该如何判刑,她说:「再过几个月就是我的宝贝离开世界1年的时间,最近我在看守所服用忧郁症药物,清醒了许多,过去的就医记录说我不后悔,但我现在真的很后悔。」
许女的律师则主张她犯案前写好2封电子遗书,一封给父母、一封给前夫侯男,都表明她因为诸多压力,要带孩子一起走,而警消破门进去许女租屋处时,她的平板、手机都放在明显位置,而且没设密码,警方只要点开萤幕就能看到遗书,形同自首,而且检警在法医解剖之前,无法确认孩子死因,但许女案发3天后在医院作笔录时就坦承犯行,这也构成自首。
律师另主张许女符合《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减刑要件,她因为8年婚姻破碎、失业、欠债、付不出房租,加上她的内、外祖母在案发前相继过世,重郁症发作而犯案,请求法官从轻量刑。
但公诉检察官认为许女的遗书「不是写给检警人员」,根本不符合向检警自首的要件,而命案现场没有打斗痕迹,小孩无外伤、许女满身是血躺在床上,胸部还插著3公分的美工刀断片,检警已能研判她就是凶手。
至于许女是否情堪悯恕,检察官认为她伤势确实很重,是真心想轻生,也有重度忧郁症、失业、欠债,不过她离婚前曾在一间沥青厂工作5年,是夫家亲戚介绍的,她父母也会帮忙带孩子,离婚后侯男也有分摊小孩抚养费,许女并非走投无路,检察官痛批:「她剥夺孩子生命,不是爱,是报复、是自私,而这孩子有很多人爱著他。」并呼吁国民法官不要减刑,否则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别让杀孩子成为选项」。
另外,本案除了侯男,儿少保护主管机关新北市府也是原告,新北市府今委托检察官当庭朗读科刑意见,指许女曾对社工表示「再来一次也会杀害小孩」,因此请求法官重判。此案将于22日下午4时由新北地院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