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调查,71岁李男疑似路况不熟,误由林口A交流道南向出口匝道逆向开上国道1号南向主线车道,并一路逆向往北行驶约1.4公里。

李男逆向行驶险象环生。翻摄画面
李男逆向行驶险象环生。翻摄画面

国道警方则是15日晚间8时许获报,有1辆银色小客车逆向行驶在南向林口路段并与他车发生事故,立即通知交控中心监看CCTV,并立即派遣线上巡逻车前往,于南向39公里林口路段发现该车与其他车辆事故,依规定处理并带回侦办。

李男沿途擦撞3车。翻摄画面
李男沿途擦撞3车。翻摄画面

国道警指出,李男已违反道交条例第43条1项6款,可处6000元以上、36000以下罚锾,其中今年6月30日修正的道交条例中,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回车、倒车、逆向行驶等行为,纳入第43条危险驾驶处罚;提高罚锾上限由新台币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并吊扣牌照6个月。警方依法制单举发,另李男违反刑法第185条规定,依公共危险罪移送地检署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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