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41岁的叶育忻本名叫叶哲良,警大69期毕业,曾在刑事局国际科任警务正,但被前女友指控偷钱、盗刷信用卡,转调保七总队服务,后来降调在宁夏所担任所长。
判决指出,叶男于2009年10月到2010年3月间,趁前女友在租屋处洗澡、睡觉时,窃取她皮包现金,每次至少偷1000至3000元不等,前后总计得手约30万。
2010年4月,叶男还2度盗刷张女信用卡,购买花盆、耳机及餐卷等物,并伪造张女签名在帐单上签字,2笔共7885元。
台北地院审理时,叶男坦承犯行,并偿还20万元给前女友,但并未获谅解,法官依窃盗、伪造文书罪,各判刑5月、4月,应执行7月徒刑,得易科罚金21万元。
不过叶男劣行不只于此,他2013年5月下午1点多,在新北市新店区某海产店喝酒后,竟开车想到板桥找朋友,在高速公路上撞上前方小客车,酒测值高达每公升0.86毫克,台北地院依公共危险罪判处罚金9万元。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下载《壹苹新闻网》APP
★Facebook 按赞追踪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派出所长惨了!涉收贿泄密台版柬埔寨首脑 还丢弃这证物遭羁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