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台中陈姓阿嬷把起家厝过户给长孙,房子却被长孙卖掉,还把她赶出家门,阿嬷控诉,她当初只是配合过户,长孙也承诺会养她一辈子,后来却弃她不顾,气得告上法院,但法院认为房屋是赠与,且未附有孙子女照顾阿嬷的条件,因此阿嬷拿不回房子。读者提问,若想把名下房产过户给子女,要如何避免被抛弃?
律师苏家宏答:
这类案件有3个共同的争执点,包括房子过户的原因?到底要不要扶养长辈? 房子所有权人是谁的?这3个说法各执一词,但最后都可以导出:「法律比子孙可靠!」
1. 房子过户的原因?
苏家宏表示,长辈会认为相信子孙,感觉赠与房屋后,自己还可以用,也不会被卖掉,房子还是自己的,但子孙会认为,「迟早要传承,子孙应该得的,就是我的。」
2. 到底要不要扶养长辈?
长辈可能会觉得「我当时有说。」而子孙会反驳「我没有听到。」
苏家宏说,如果有用法律文件(契约),写清楚扶养的条件与内容,(或是单纯赠与),双方都有签字,甚至还有律师见证,法律才能保障双方,避免纠纷。
3. 房子所有权人是谁的?
在长辈把房子过户后,双方可能会发生争执,长辈认为「房子是我送的,所以实际上是我的。」但晚辈却觉得「送给我,就是我的。」
苏家宏表示,法律上房屋所有权人是看地政机关的「登记」,因此,彼此内心的意思只能在道德上产生效果,所以要确保房产是自己的,就不能够随便过户,过户之后就是别人的。
苏家宏说,即便是亲人,口头承诺也信不得,如果真的想先把房子赠与给子女或晚辈,建议「白纸黑字」写下条件,或希望晚辈具体孝顺的方式,例如:去世之前不可以转卖这间房屋、要给生活费多少钱等,并且附上若受赠人违背承诺,须将房屋归还,他提醒,要在慷慨心与防备心之间找到平衡点,「法律比人还可靠」。(记者陈彩玲/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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