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男在西门店开设「33卡拉OK」,原本主打泰国小姐「100元随便摸」,生意火热到不行,然而自2020年4月新冠肺炎疫情开始肆虐,政府下令有陪侍的特种行业即起停业,为了招揽生意上门,骆男开始动脑筋,透过关系或是经纪人,找寻年轻、辍学的未成年少女前往坐台。

警方接获检举后,随即派员上门查缉,发现骆男经营的「33卡拉OK」店内,竟然有4名未成年女陪侍,其中年纪最小13岁,最大才17岁,骆男安排4人坐台陪酒、伴唱,与不特定男性客人聊天、喝酒、唱歌、玩游戏,还放任2名少女让男客任意喇舌、摸奶、摸屁股来赚取小费,因此将骆男移送法办,并经台北地检署侦查起诉。

法院开庭时,骆男表示他虽然开卡拉OK店,并向男客收取人头费、包厢费及酒水费,但卡拉OK是开放空间,就像一般KTV一样,他没有雇用女陪侍,只有提供空间让男客带女客或女客带男客来唱歌,店里经营方式是赚包厢费和酒钱,不会收台费。

他还说,包厢内禁止任何脱序或猥亵行为,若发现他会将客人赶走,至于4名少女的部分,他辩称,因为店里是开放空间,其中2名少女都是自己带客人来,他根本不知道2人有来店里,至于另外2人则是透过经纪人介绍,但经纪人并没有说她们未成年,他还表示,他没有付4人薪水,也没有告诉他们让客人抚摸可以赚更多小费。

不过4名少女作证都说,骆男是她们的老板,其中2名少女证称,有客人订包厢时,骆男就会联系她们去上班,她们每次上班骆男会付车资300元,她们在包厢内陪客人喝酒、唱歌、聊天,赚取客人小费,小费通常一次100元,她们开始上班时都有如实告知年龄,骆男知道她们年仅13、14岁,仍鼓励她们让客人摸胸部、下体,以吸引客人,并交代要谎报年龄、遇到警察临检要从后门出去。

另2名少女也证称,她们是经纪人介绍到骆男的店上班,每次骆男会给经纪人500元,她们再赚取客人小费,客人给的小费最少100元,多至1万元,客人会对她们毛手毛脚,手伸进衣服内摸胸部,甚至跟她们舌吻,在这家店里都很正常,因为这家店是「泰国店」,泰国小姐都比较主动。

此外,还有一名同样在西门町开卡拉OK店的业者出庭证称:「我跟骆男是同行,骆男店里的女陪侍都很年轻、敢玩,在西门町一带很有名,也有客人跟我说过,骆男店里有未成年少女在陪酒。」

法官勘验骆男与14岁少女的通讯软体对话记录,骆男称「今晚11点来吗?…其实我们最需要小姐时间在晚上7、8点到12点前…因泰国女孩,每位都在读大学,有的17:00下课,有的19:00下课,有的21:00下课…所以在泰国女孩上班前,这时客人多没小姐,我们才会补贴车资要妳们先来帮忙…客人喜欢瘦小型,不要有肉肉的感觉」。

而14岁与16岁少女的对话记录中,16岁少女留言「干他妈今天都色鬼。」14岁少女回复「幸好我没事。」16岁少女又说「击败遇到两个不是喇要不然摸奶跟屁股。恶心死了。幸好我今天+老板那600赚3700。」14岁少女回「好好。」

法官认定,骆男确实为增加男客到店内消费人数,以车资、得收取小费等条件引诱、容留少女在店内坐台陪酒,甚至鼓励少女接受男客猥亵行为,犯后还矢口否认犯行,毫无悔悟之心,考量他10年前就曾犯《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刑5年2月,另有伪造文书、公共危险等前科,素行甚劣,依4个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合并判他应执行5年,并科罚金8万元,目前全案上诉最高法院。

就在法院审理期间,警方又从当时查扣的卷证资料中,发现还有2名未成年少女,在骆男经营的「33卡拉OK」坐台,任男客做猥亵行为赚取小费,检警还从其中1名少女追出介绍她的经纪人邱男,因此再依《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将骆男、邱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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