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汽机车不礼让行人先通过行人穿越道,最高可处新台币6000元罚锾,但仍有驾驶人不礼让行人的事件传出。
台中市去年12月底一辆公车转弯时,撞上走在斑马线上的伊拉克籍男子一家3口,造成母子死亡的事故。行人被撞的事件层出不穷,台中市中区4月11日下午又发生一名日籍妇人在过马路时遭小货车撞上的事故,而被外界诟病为「行人地狱」。
日前有民众在网路上公布影片显示,13日在台中市南屯区忠勇路、宝山东二路口,有大人与女童要过马路,但汽机车一辆接一辆呼啸而过,没有汽机车停下来礼让行人,女童跟著大人要过马路,走到一半被白色休旅车逼退,还好走在后方的大人将女童拉住才未发生意外。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查证后发现,这处路口目前属于无号志路口,并经调阅闭路电视监视器确认违规车辆的车牌后,将依法告发未礼让行人的违规行为。
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警方表示,将加强巡查类似路口状况,并持续要求行人和驾驶车辆的正义大执法,以维护道路安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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