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地检署今晨发布新闻稿指出,检方侦办澎湖县议长刘陈昭玲涉嫌贪渎案件,昨天上午由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全体检察官、廉政署驻署检察官指挥南部地区调查组廉政官持台湾澎湖地方法院核发之搜索票,搜索澎湖县议会议长办公室等19处,并传唤相关被告、证人共15人到案。
检察官讯问完毕后,认被告刘陈昭玲与陈姓及孙姓女士3人,均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罪嫌重大,且所犯为死刑、无期徒刑或最轻本刑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并有相当理由认为有逃亡、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因此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赖姓男子以新台币5万元交保,其余被告及证人均请回。
澎湖县政府多个单位、县议会议长刘陈昭玲等涉及弊案,澎湖地检署检察官昨天指挥廉政署调查人员,分别在县政府、议会搜索,并约谈议长刘陈昭玲、县府多位主管及涉案的临时人员。
澎湖县议会议长刘陈昭玲,出生于澎湖县湖西乡沙港村,自25岁投入澎湖县议会选举,创下连10届当选、未曾落选的纪录,第15届至第20届当选澎湖县议会6届议长,创下地方自治史纪录。(综合中央社、壹苹地方中心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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