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署今针对台南地检署当年侦办陈宗彦涉贪,检方疑吃案一事进行回应,高检署指出,法务部对此非常重视,指示高检署进行调查,高检署检察长今已指派赖哲雄南下,偕同台南高分检的检察官组成调查小组,到台南地检署调取该案关卷宗及簿册。
高检署初步了解,该案是台南地检圆股检察官侦办其他案件时,发觉时任台南市政府民政局局长陈宗彦等人涉贪,因此在2014年4月14日签分他案,隔天经检察长核章,以103 年度他字第1852 号案件侦办,媒体报导所附的分案签呈影本并不完整,导致误解。高检署并指,该案分案后,圆股检察官与接办的义股检察官(同年9月3日因职务异动原因接办)都有持续采取相关侦查作为,经过年余调查,认为缺乏积极事证认为陈宗彦等人有涉贪情事,因此在2015年8月31日签请报结,经检察长于9月2日核章,并于同年11月11日归档。
此外,台南地检署也于今天上午也分案,针对陈宗彦是否有媒体报导所载未查明的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犯嫌,另行分案调查。
民众党立委陈琬惠昨召开记者会,拿出陈宗彦和「豆哥」王孝玮的合照,以及讯息截图,指陈宗彦11年前在台南市政府新闻局任职国际关系处处长时至「康乐队」酒店消费,还带小姐出场,「豆哥」并交代陈带出场的「咖啡钱」由老板处理,记帐写「陈董」,除了喝咖啡,还长期接受招待,她说,豆哥只要有求于陈宗彦,陈宗彦都会帮忙,并公布一支电话号码,是当时陈宗彦于台南市政府国际关系处使用至今的手机号码,她并拿出该号码的简讯,证明陈宗彦叫小姐出场,还点名特定小姐。
陈琬惠并指王孝玮于2015年被依妨害风化罪判刑,但她质疑,当时检方有意查办王孝玮涉嫌行贿陈宗彦,最后却不了了之,她并秀出当年检方的签呈。
根据陈琬惠秀出的签呈,主旨为「陈宗彦、连恒及王孝玮涉有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罪嫌,请准签分他案续行侦办。当否?请核示」。
内容则为「职承办102年度侦字17644号案件,因该案被告连恒及王孝玮疑涉行贿现任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长陈宗彦(前系台南市政府新闻处长),因上开案件被告连恒等人所涉违反妨害风化罪嫌部分已另行提起公诉,是就此部分拟签分他案续行侦办」。
陈琬惠质疑,为何案件最后不了了之,变成改办妨害风化罪,因此喊话行政院长陈建仁和法务部长蔡清祥,要求针对此事彻查,并说明当初为何签结、监院是否介入调查,以及陈宗彦是否要下台负责?
法务部昨回应,「有关外界指称台南地检署处理之个案乙事,据报载系10年前左右之案件,本部获悉后已请台高检署尽速了解原委,厘清外界疑义,以昭公信」。
不过陈琬惠今再揭露当初检察官要声请继续对陈宗彦监听的理由,提及「又于本次侦查期间发现,该0921手机系由台南市政府新闻及国际关系处处长陈宗彦持有,而陈宗彦于本署监控期间,多次与豆哥联系至店内消费,研判陈宗彦长期有接受业者招待之陋习,而由本次监控内容以观,豆哥当有求于陈宗彦,陈宗彦亦允诺帮忙,为厘清性招待往来之对价细节,尚有针对陈宗彦持用上开手机进行监控之必要,于本署监控王孝玮期间,本已发现绰号小健健之人常至王孝玮处消费并接受招待...」质疑全案最终被吃案,要求法务部长蔡清祥1个月内给全民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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