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查,被告黄姓女子(45岁)不满曾被阮女恐吓,还被阮女说她当小三、偷钱,去年1月28日在苗栗县住所,在脸书FB社群网站的个人网页上,在特定多数人得以共闻共见(阅读权限设为朋友),张贴阮女脸部清楚照片,并以「Dic cong me」辱骂阮女。

二审法官认定黄女又触犯个人资料保护法,加重判处2个月徒刑。资料相片
二审法官认定黄女又触犯个人资料保护法,加重判处2个月徒刑。资料相片

黄女挨告后辩称:「该言词意为干妳娘,我忍妳很久了」,并非骂阮女,而系口头禅。

不过,法官调查专家鉴定人贴文言词,指「Dic cong me」虽系拼写错误,且未标示越南文的声调符号,但一般越南人都看得懂,正确拼法是「Đụ con mẹ」,意为「干妳娘」;加上被告审理期时供承:贴文词意为「干妳娘,我忍妳很久了」认被告确系以「Dic cong me」表达「干妳娘」之意。

一审时法官依据公然侮辱罪嫌,轻判黄女拘役20天、得易科罚金2万元,但黄女不受上诉。二审法官认定,被告张贴足以辨识告诉人脸部照片,另外触犯个人资料保护法,加重改判处有期徒刑2个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