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教署表示,114年补助各县市政府辖属580所学校,核定经费共计约3.6亿元;为强化计划推动的专业性与可行性,国教署更订定「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施设备设置要点」及「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补助改善无障碍校园环境原则」,核予补助经费。
以宜兰县为例,针对辖属学校教学建筑间的通行动线、电梯、无障碍厕所空间等重点项目,改善无障碍设施设备,例如,宜兰国小更新无障碍电梯,使故障多年电梯重生并获得合法保障;冬山国小则增设无障碍坡道、整修室内外通路走廊,提升身心障碍学生的自主参与度与行动便利。
新竹县同样积极辅导学校办理改善校园内外的无障碍设施,例如,中正国小整修老旧建筑物的无障碍电梯并设置坡道等,使动线更流畅、安全;这些成果有效减轻师生日常通行不便。
国教署提到,未来将持续编列相关预算,滚动式检讨与调整策略,深化实践无障碍理念,期盼在建筑设施层面达成「可进」(能进入每个区域)、「可达」(能抵达每处空间)与「可用」(能使用每项设备)的基本要求,促进身心障碍与非身心障碍者之间的理解与共融。(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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