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航发出重大讯息表示,桃园市政府劳动局于10月7日实施劳动检查,以华航飞航组员2人派遣未安排休时违反《劳基法》第35条规定,被裁处罚锾100万元。

根据《劳基法》其规定,劳工继续工作4小时,应有至少30分钟休息时间。但实行轮班制或其工作有连续性或紧急性者,雇主得以在工作时间内,另行调配其休息时间。

华航强调,空勤组员派遣均依《民航法》处理,后续将寻求行政救济,且重视组员身心健康,致力打造友善职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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