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进一步指出,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资料,非洲猪瘟病毒不耐高温,加热56℃70分钟或60℃20分钟后即失去活性,若加热至70℃则会立即不活化。换句话说,只要烹煮得够熟,病毒就无法存活。
食药署也严正警告,若有业者刻意使用病死猪肉制作食品,将面临最重新台币2亿元以下罚锾。这类肉品属于「变质食品原料」,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除罚锾外,情节重大者还可能被勒令停业、歇业,甚至废止公司登记,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登录。
为防止不肖业者混入非法猪肉,食药署持续督导地方卫生局加强稽查,要求市场、餐饮业者及肉品贩售店提供屠宰证明或进口报单。若现场无法提出合法来源文件,地方卫生局将依法处理。食药署呼吁,民众购买猪肉时认明合法来源,不仅能保护自己,也能守住国内的食安防线。

非洲猪瘟致「全台禁宰5天」!3大量贩猪肉现况一次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