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今(10日)公布「0706丹娜丝台风受灾民众办理公路监理业务权益照顾措施」,受灾民众只要持有村里长、警察局、派出所、乡镇市区公所或相关机关出具证明,期间包含「补发汽机车驾照、行车执照、牌照登记书」、「办理车辆报废、缴注销、停驶及号牌遗失或损坏」、「车辆定期检验」、「交通违规罚锾缴纳、裁罚及汽车燃料使用费缴纳」、「职业驾驶执照审验」等监理事宜,皆可展延至12月31日前向公路监理机关申办。

公路局表示,因台风致车辆受损须办理报废、缴注销、停驶者,汽车燃料使用费则计征至灾损前一日止;办理汽车修护者,凭汽车修理厂开具之证明文件,也可按修车日数减免,须于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

此外,公路局也提醒,如有受灾车辆所有人死亡,亲属办理车辆继承过户或报废、缴注销牌照者,交通违规案件免罚及积欠汽车燃料使用费免缴,办理汽机车继承过户者免征该项规费。

推荐新闻:游览车抗议!强制装「驾驶识别」伤荷包 交通部:新规如期实施

延伸閱讀:丹娜丝台风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Gogoro推$0月租方案 抢攻首次购车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