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法》318解释令恐酿「波波中药师」
卫福部于今年3月18日公告释义《药事法》第103条第2项后段条文,指出「领有经营中药证明文件之中药从业人员,并修习中药课程达适当标准,得继续经营中药贩卖业务」规定,明订中药或药学相关科系学生只要修毕中药核心课程35学分,于中药贩卖业药商实务历练1年以上者,即可比照药师申请登记为中药贩卖业药商。这项「补充途径」实质上放宽设立中药贩售业的门槛,不须药师资格也可开业。
对此,药师强调中药属药品应由药事人员管理,批评解释令形同「绕过药师专业制度」,让短期速成班变成合法资格,痛批这就是贩售中药版本的「波波中药师」,对药品流通、民众用药安全造成潜在威胁。药师团体上个月还号召5000人集结凯道抗议卫福部,要求撤回318解释令,更到北检按铃控告卫福部长邱泰源、中医药司长苏奕彰涉犯图利药商。

中药行业无可取代的价值 正是补充新血好时机
中药行业相关团体则对卫福部解释令大力支持,认为中药贩售制度过于僵化,长年未培育出足够中药专才,导致业界人力严重断层,年轻世代难以投入。
中药商公会全联会理事长谢庆堂受访指出,中药强调整体阴阳平衡与体质调整,再依病因、病机调配药方;相较之下,西药治疗快速、对症见效,两者各具优势。现代医疗系统以西药为主流,中药往往处于辅助角色,但在体质调整、亚健康改善、食疗养生等面向,仍有无法取代的价值。
谢庆堂指出,台湾中药行数量正快速流失,从2005年约1万4千家缩减至今仅约7千家,预估10年后恐再减半,最惨可能剩不到3千家中药行。关键问题是法规与教育制度未与时俱进,导致中药产业缺乏新血造成中药行数量锐减。他呼吁政府重视中药专业人才的养成与制度改革,以避免传统医药文化断层。


中药行业支持318解释令 重拾中药荣光
针对备受争议的《药事法》第103条第2项,谢庆堂强调该条款定位明确,是为解决中药行人力不足的现况,并未触及调剂权,也未违法。他指出,愿意修中药学分、进入中药行实习与实务操作的青年,正是未来中药产业所需的重要人力。若能借由教育训练提升用药安全,有助整体产业升级与接班人培养。
谢庆堂指出,台湾许多中药行正由第二代、第三代接班,年轻人逐渐愿意投入传统产业,尤其在药食同源商品与保健市场仍具潜力的情况下,他认为,危机亦是转机,只要持续创新与转型,中药行仍能重拾竞争力,走出制度困境。

中药市场萎缩剩一半 因为不信任也嫌麻烦
不过,针对中药商公会所称「人才凋零」的说法,迪化街上一间传承超过一甲子的老字号中药行第三代年轻店主则有不同看法。他坦言,自己虽然并非相关科系出身,但依照现行法规,已完成2年实务经验并修习162小时的课程,顺利取得资格接棒经营。他认为,这样的门槛对有心投入的年轻人来说其实并不高,关键不在「进不了门」,而是「进来后该怎么走」。
该店主进一步指出,自家中药行目前的营业额不到全盛时期的一半,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人才短缺,而是整个市场出现明显萎缩。「年轻人不买中药,主要是不信任,也嫌麻烦。」他坦言,即使是自己,有时也觉得煎煮中药过程繁琐,加上中药材价格浮动大,不易掌握,消费者转向药局选择便利的成药是可以理解的趋势。

「中药行式微,不是没人接,是没人要买。」他直言不讳地表示,与其说是后继无人,不如说是需求不足。他也曾思考过转型电商,拓展网购通路,但根据现行法规,药材及药品不得在线上贩售,也不得宣称疗效,加上中药使用门槛较高,「法规与习惯联手把年轻人挡在门外。」
这位年轻店主呼吁,政府应从制度面著手,检讨是否能放宽中药网购限制、调整宣传规则,并重新定位中药在现代生活中的角色。他认为:「要让年轻人重新相信中药、愿意使用,靠的不只是传承,更需要政策的魄力与时代感知,这才是中药行业是否有未来的关键。」

药师和中药行观点不同 重点仍是安全2字
相对中医观点,药师公会则认为,光凭35学分中药课程并无法涵盖中药毒性、药理与交互作用,更无法应对实务中错误使用的风险。一般民众难以区分谁是真正受过完整训练的药师,恐误信无证从业者建议。
中华民国药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黄金舜认为,现今的药师养成系统严谨,尤其药学教育强调中、西药兼修,药师在养成过程中学习了西药与中药相关知识,因此具有评估药物安全的专业能力。
黄金舜提醒,中药并非绝对安全,误用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药物使用应交由受过完整训练的药师专业把关。他也批评坊间常见的「中药和西药不要一起吃」、「吃中药、西药相隔要超过1小时」的说法过于简化,不具实质科学根据。

中药混西药风险大 10大危险案例一次看
药师公会认为,西药和中药混用有其风险,药师公会强调,35学分的短期训练难以取代药师替民众把关用药安全的深厚专业,以下为10个常见的中西药混合使用会造成人体不适的例子:
1.人参 + 华法林(抗凝血剂)
→ 增加出血风险,可能导致瘀青或内出血。
2.黄耆 + 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如Cyclosporine)
→ 干扰免疫抑制效果,可能使移植器官排斥率上升。
3.甘草 + 利尿剂(如Furosemide)或强心药(如Digoxin)
→ 增加低血钾与心律不整风险。
4.丹参 + 抗凝血剂或抗血小板药物(如Aspirin)
→ 抑制凝血功能,易引发脑出血或胃出血。
5.麻黄 + 麻黄碱类鼻塞药或升压药
→ 血压飙升、心跳加快,诱发心律不整或中风。
6.川芎 + 抗血小板药物(如Clopidogrel)
→ 增加出血倾向。
7.黄连 + 抗生素(如四环霉素)
→ 抗菌效果可能加强但肠胃刺激性增加。
8.银杏 + 抗凝剂(如Warfarin)或止痛药(NSAIDs)
→ 出血风险大增。
9.决明子 + 泻药或降压药
→ 加重低血压、脱水或腹泻症状。
10.柴胡 + 抗抑郁剂(如SSRI类)
→ 可能导致血清素症候群,引发肌肉僵硬、心悸、发烧等危险反应。
然而,目前并无规定中药贩售人员需熟悉西药基本知识,缺乏系统性交互作用判断能力。药师公会强调,即使仅贩售传统草药,也可能涉及与慢性病处方药共用问题,需专业判断才能保障用药安全。

修35个学分懂中药了? 药师公会持怀疑态度
针对政府拟放宽中药相关从业人员资格,黄金舜作为药师公会代表表达强烈反对。他认为药品需由具备专业背景的药师管理,不应因人力不足而让非药学背景者进入专业领域。
他以比喻指出,不能因为医护人力缺乏,就让修35个学分的人担任医师或护理师进入医疗体系,政府如此为特定人士大开后门的行事,试问哪位家属敢把病患交到这样的人手里?同理其他科系出身者,不应仅靠短期培训即从事药品调剂与贩售,这样会让民众陷入用药风险,届时出事再来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用药是专业 他喊政府不能开后门
对于政府声称中药行凋零是放宽从业资格的原因,黄金舜认为这只是产业演变的自然现象。他指出,健保制度让看中医变得便宜且方便,病人倾向直接由中医诊所提供煎药服务,一条龙作业导致传统中药行需求减少;再加上市售包装完整的中药商品、卤包、四物汤等越来越普遍,消费者自然不再依赖传统中药行。他认为这与杂货店、照相馆的式微相同,是社会演进的必然,政府不应为此开后门牺牲专业把关。
黄金舜认为,「因为狭小的鱼缸里的水很混浊,造成鱼越来越少,哪个饲主会去买更多的鱼丢到鱼缸内?应该是换更大的鱼缸(比喻扩大中药需求)、积极换水(比喻用其他方式重振中药行业),最后才是放鱼进入新的缸内,否则只会害更多的鱼死亡而已。」
黄金舜强调,在现代专业分工的社会中,药师的专业应受到尊重与保障。药师是经过长期学习与国家考试认证的专业人员,不应让未经完整训练者仅靠经验或少量学分进入市场。
他呼吁政府应重视药品安全与民众健康,而非因应产业转型压力而放宽标准,否则将使整体医药体系的专业性与安全性大打折扣。

药师5年养成和中药贩售速成班大不同
根据现行制度,想成为合格药师,必须修毕5年制药学系、完成规定时数的实习,并通过「国家药师考试」。课程内容涵盖西药制剂、药理学、药物代谢、临床用药指导与中药学等,总学分达160学分以上,并强调药理知识、临床应用与风险评估。此外,药师需持续接受在职教育,对病患进行个别化用药指导。中药调剂时,更须兼顾患者体质、药物交互作用与传统辨证理论,也就是必须「中药、西药都懂」,才能保障民众用药安全。
然而,卫福部推动的「318解释令」却将中药贩卖人员的门槛大幅调降为仅需完成35学分核心课程,实际上约1年内即可修毕。对照现行制度规定,已有2年实务经验的中药业者,原须再修习162小时课程(相当于学校制课程中的约10学分),方能继续合法营业。新制不仅进一步削减训练时数,更形同放宽专业门槛,引发药界高度质疑。

以该35学分课程内容来看,可粗略分为「偏理论课程」(20学分)与「偏实作课程」(15学分)。理论课程包括:「中医学概论」、「中药概论」、「本草学」、「中药药物学」、「中药药理学」、「方剂学」与「药事法规」等,主要讲授中药理论、配伍禁忌与相关法规。实作课程则强调基础技术与药材鉴别,包括:「药用植物学」、「生药学」、「中药炮制学」、「中药品质管制学」及「中药实务实习」,著重药材采集、炮制与品质控制等操作技能。
药师公会指出,35学分的课程密集且偏重入门性质,内容远不及药师训练的专业深度与广度,整体训练量仅约药师的1/5,且缺乏临床实务操作与系统性评估训练。若以此作为开放贩售中药的基础,难以确保从业人员具备足够能力辨识药材、解读处方或应对不良反应。
更重要的是,中药贩卖牵涉药材鉴别、剂量换算、煎煮指导、储存条件与安全警示等复杂知识,若从业人员未经完整且严谨训练,极易导致错误贩售与误用风险,甚至造成病患健康损害。药师公会强调,政府不应以短期政策牺牲专业把关,否则不仅威胁民众用药安全,也将冲击药师制度的正当性与生存空间。

卫福部说318解释令合法合规 修35学分+实习就够专业
对于药师团体和中药行业针对318解释令的争议,卫福部中医药司做出3大回应:第一,解释令合法厘清法条,未违背立法原意,强调此次解释令是针对《药事法》第103条第2项进行法意厘清,并非扭曲法条原意。依102年法规会议结论,条文明确区分为两类人员,第二类即为修习中药课程达标准者,得以经营中药贩卖业,不受82年2月5日的时间限制。
第二,中医药司认为并未放宽门槛,也不涉及药师专业范畴。对于解释令所新增之人员仅限于中药贩卖业务,并未涉及中药调剂,与中药师或药师的专业领域无涉,不构成专业侵权。此举是为中药商注入新血,协助产业永续,无意影响现行药师制度。第三,中医药司说修课+实习为必要条件,保障专业与民众健康,因为新增人员须完成35学分中药核心课程并实习一年以上,方可申请经营中药贩卖业。中医药司指出,中药商数量自94年至今减少近30%,认为此政策可解决人力凋零问题,也将持续与药师团体沟通,确保产业专业分工与民众用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