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医院工会指出,院内各科近期陆续召开「家庭会议」,发放一份「五一劳动节意愿调查表」,要求适用《劳动基准法》的护理人员勾选出勤意愿。然而,调查表仅提供两个选项:「同意到院工作并调移假日」或「同意到院工作并领加班费」,完全未列出「依法休假、不出勤」的基本权利,工会痛批这种做法形同强迫劳动,荒谬违法。
工会进一步提及,倘若未来发生劳资争议时,台大医院更得以借此主张当初已取得劳工书面同意,甚至可将劳工签名及所附选项内容,借由拼贴裁剪生成另一份毫无破绽的崭新同意书,进以规避劳动检查时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为此,工会提出5点诉求,包括台大医院应向全院门诊护理师公开道歉,承认欺瞒及强迫劳动行为;承认五一意愿调查表违法,并重新调查当天劳工出勤意愿;禁止任何形式的欺瞒、施压、强迫出勤或未经同意排班;未来应增补人力、增列薪给津贴,以合法方式因应国定假日人力安排;确保类似争议事件不再重演。
针对此事,劳动部表示,依《劳基法》第37条规定,五一劳动节为法定假日,当日应休假且工资照给;若因营运需求要劳工出勤,必须事先征得「个人」同意,且加倍给薪,如劳资双方协商调移假期,也必须明确告知调移后的休假日期,且不得减少劳工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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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强调,若雇主违反规定,劳工可向所在地劳工局或社会局申诉,同时也建议,事业单位在进行口头询问或制作书面表格时,应让劳工充分表达意见,以避免日后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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