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万安表示,台北市建管处昨日已对外说明,该建物为1994年(民国83年)以前既存建物,后续将依照相关规定完成处理程序,涉及防火巷部分也将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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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昨日台北市建管处专门委员郑大川的回应如下,本案属1994年以前既存违建,有部分违建占用防火间隔,而对防火间隔违建的处理,主要配合「污水下水道用户接管工程施工」进行查报拆除,该区域已于2009年完成接管,且违建未影响污水管线埋设,因此依现行「台北市违章建筑处理规定」,本案拍照列管,暂免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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