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说明,若为新光三越自行雇用的员工,劳动部已派员调查,如要求停工期间,工资需照给,且不得要求请假。若需参与善后工作,雇主应依法给付工资与加班费,并确保休息权益。

若是在新光三越工作但雇主非百货公司本身的员工,例如专柜、美食街、清洁或保全等,因停业无法继续工作,雇主须提供适当的工作调动,不得降低劳动条件或扣薪,同样不得要求劳工自己请假,并提供必要协助。

此外,针对职灾劳工,劳动部已布建17家职业伤病诊治专责医院及38家职灾职能复健专责医院,也在全国22个县市聘雇70名职灾专业服务人员,协助职灾劳工受伤后,就近接受职业伤病诊治及职能复健服务,经专业及个案化的服务重返职场。最后,劳动部提醒,若有劳资争议,劳工可拨打1955专线或向台中市劳工局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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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三越气爆赔偿加码 每位罹难者家属1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