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表示,台中市食品药物安全处已抽验食品残余及环境检体共8件,检测是否含有病原菌。同时,因业者未达食品良好卫生规范(GHP)要求,已责令其于1月28日前完成改善并接受复查。
食药署表示,如检测结果确认食品含病原菌,饭店恐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及第44条被处新台币6万元至2亿元罚款,并依法进行后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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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署呼吁所有餐饮业者遵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确保食品制备过程与人员卫生符合规定。同时提醒消费者,外出用餐应选择信誉良好的餐饮场所,用餐前务必洗手,并注意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若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应及早就医并保留相关用餐资料,协助调查厘清原因。
食药署再次强调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呼吁民众遵守食品中毒预防「五要」(洗、鲜、分、热、存)及「二不」(不采食山泉水与野生动植物)原则,保障年节期间的饮食健康,共度平安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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