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供民众更便利的讲习上课时间及地点,公路局针对有意愿举办道安讲习的民营驾训班、公私立学校、法人或团体,就讲师遴选及训练、讲习地点、设备及保险、班别、开班人数及讲习时间等项目进行审查,并要求讲师须定期回训,且设有课后课程评量、讲师授课及教室相关设备满意度问卷调查等措施,自今年3月1日(违规日)起违规须接受讲习者,就可自由选择时间、地点至受委托单位完成讲习。
公路局表示,道路交通安全讲习是对行为人不当交通认知及偏差行为的矫正,统计去年已有19万6000人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讲习。目前统计有办理意愿受托讲习单位共计46家,包含驾训班、学校、训练机构,预计未来初期约可提供7成讲习人数。另已规划「道路交通安全讲习系统网站」自3月1日起即可透过讲习系统网站查询受托单位地点、开班情形。
公路局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讲习是希望透过交通安全教育,即时导正违规行为,避免违规或事故再次发生,而讲习所衍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场地、讲师、通知单印制及邮寄等费用,依使用者付费原则,其收费基准将比照目前的自费讲习每小时收取200元。
此外,公路局也特别提醒,无正当理由不依规定接受讲习者,将会有1800元罚锾;经再通知参加讲习,逾期6个月以上仍不参加者,则会吊扣其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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