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会昨日召开记者会,直指租车业者iRent的霸王条款对消费者极为不利且违法,因包含来台许可证、电子签名档、信用卡及银行存折影本等个资,皆可让32家关系企业使用,不接受便不能成为会员完成租用手续,填写项目之多已超越租用汽车所必备的资料范围,已违反平等互惠原则,应立即强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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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表示,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已责请台北市区监理所于今(8日)由运输管理、政风、资讯人员,会同局本部资讯室、委外资讯厂商达文西个资暨高科技法律事务所,至和运公司进行行政检查,查核其租车填写资料项目及内容是否有违反个资法或消保法等相关规定,再依法令规定处理。
对此,iRent所属的和云行动服务则说明,相关条款为查核承租人身分与证件有效性,依法须搜集会员个人资料,公司也不定期检视及调整「隐私权条款」,使其符合法规限制。
和云行动服务指出,若会员对关系企业可能使用个资进行共同行销有疑虑,可随时要求停止搜集、处理或利用会员个人资料给予第三人,将不影响会员用车权益。
经《壹苹新闻网》实测,可用APP向客服系统反应,即可要求停止搜集会员个人资料给第三人进行「共同行销」,客服表示将注记处理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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