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姓男大生说,今天下午1时许到龙井区新兴路全家超商龙后店,购买「买1送1」的黑松「茶寻味」台湾春茶,返回宿舍喝了1瓶感觉好像比平常苦一些,但不以为意,随后又打开第2瓶,感觉苦味更明显,仔细一看才发现2瓶瓶盖上的有效期限均为「20240331」,已过期3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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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男随后返回超商查看,随手再拿1瓶相同的饮料,发现一样是过期品,于是到柜台向店员反映。2名店员看到瓶盖上的保存期限,先后「蛤」了一声,女店员得知黄男已喝下过期品,当场表示愿退款,还询问「有没有不舒服?」黄男回称「没有」,退款后即离开。
黄男说,当时看到「买1送1」还觉得赚到了,没想到竟已过期1个多月,连锁超商不应犯这种错误,他已向台中市政府1999反映。
全家超商表示,造成消费体验不佳,深感抱歉,接获反应已第一时间关心消费者身体状况、进行退款,并再次盘点全店商品。根据店舖SOP,皆会定期检视架上商品,确保商品品质无虞,未来将持续加强教育训练,避免类似情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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