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劳动局劳动检查处表示,日前完成检查,查星宇航空5月6日JX802-803机组员当日工时达14小时42分,疑涉违反《劳动基准法》第32条第2项一日工时超过12小时之规定。据此规定,违规将处2万至100万元罚锾。
星宇航空主张,因强风导致重落地造成机械故障,惟检修时间机组员同时实施轮休1小时40分钟,尚有后续处理并班、流量管制及等待更换机组员等其他因素综合造成超时,目前案件尚在审理当中,初步判定有违反劳基法超时规定之虞,后续将函请陈述意见,再视情节开罚。
至于张国炜本人熬夜前往及开飞机,是否违法飞安规定,民航局长林国显曾说明,已知道他搭机前1小时,搭上清晨2点飞机到日本,下午开回飞机,总共没超过14小时执行时间,在空时间也没超过,但「飞行前要休息10小时」这点还要再查证疲劳风险。
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曾表示,星宇昨发生航班严重延误事件,因飞机调度问题,选择将JX801与JX803并机,导致旅客延滞待在机上长达数小时。旅客盼能趁早起飞时,又被告知,因机组员超时问题,还不能起飞,遂有情绪过大的旅客对空服员咆哮。
但是不只劳动基准法有单日工作时间上限,航空器飞航作业管理规则也对飞行员和空服员的飞航执勤时间有规范明确上限,航空公司明明可事前预判,而且以JX801和JX803延误事件来看,机组员当日来回的东京航班本就有较高的超时风险。
星宇航空做出并机决策时,便应及早作好人力调度并和旅客沟通,而非到最后一刻才变成空服员来承受旅客的怒气,和旅客一起滞留机上的机组人员,和旅客一样都是星宇航空调度决策下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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