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市民春节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卫生局日前至食品贩售业(超市、量贩店、年货大街及果菜市场等)、食品制造业及知名年菜餐厅等182家业者,执行年节食品之稽查及标示查核,并进行年节应景食品抽验。

稽查人员于超市抽验。卫生局提供
稽查人员于超市抽验。卫生局提供

应景年节食品包含糕粿类20件、休闲即食食品(糖果、蜜饯)18件、新鲜蔬果17件、生鲜禽畜产品16件、肉类及水产加工制品14件、花生制品5件、年菜5件、竹笙3件、水产品1件,检验项目包括防腐剂、杀菌剂、顺丁烯二酸、卫生标准、著色剂、农药、动物用药、保色剂、甜味剂、漂白剂、真菌毒素及重金属等项,其中1件乌骨鸡检出动物用药三甲氧芐氨嘧啶 0.29 ppm(标准:0.05 ppm)、1件竹笙检出重金属镉 4 mg/kg(标准:2 mg/kg);供应商来源为外县市,已移请所辖卫生局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及第17条规定处办。

不合格乌骨鸡检体。卫生局提供
不合格乌骨鸡检体。卫生局提供

卫生局还针对本市5家年菜餐厅业者进行稽查,依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查核作业环境、定型化契约、食材来源文件保存及食品标示等项目,查核结果2家作业环境限期改正复查合格,其余项目皆符合规定。

不合格竹笙检体。卫生局提供
不合格竹笙检体。卫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