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引述泰国《民族报》(The Nation)和泰《询问者》(Thai Enquirer)报导,泰国宪法法院驳回佘智江的上诉案,一致裁定泰国的「引渡法」符合宪法,允许将佘智江引渡至中国。
报导指出,该裁决是根据中国公民佘智江的诉状所做出。佘智江因涉嫌在缅甸经营线上赌博和赌场,造成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损失而遭北京通缉,根据中国政府的引渡请求在泰国遭捕。
佘智江是恶名昭彰的缅甸「KK园区」幕后金主之一,长期遭中国通缉,但他拒绝被引渡至中国。
佘智江坚称所面临的指控出自政治动机。2022年,他因国际通缉令和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在曼谷落网。2023年,泰国法院下令将他引渡至中国。
宪法法院指出,虽然佘智江是外国人,但仍受宪法保障泰国境内所有个人的尊严、权利和自由,因此有权提起请愿。
法院经审议裁定,有争议的条款并未非法限制个人权利或自由,并为公正的司法程序提供充分保障。因此,这些条款并不违宪。
宪法法院表示,相关条款也确保了引渡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性,并接受司法监督。
路透社今年初报导,佘智江透过律师向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提交信件,声称他在泰国监狱内受到「非人道待遇」,其中包括导致他无法自行站立的暴力行为。
对此,泰国司法部长塔维(Tawee Sodsong)1月时回应:「我们对待他的方式与其他可以定期咨询律师的囚犯并无二致。」他补充,监狱内安装了监控摄影机,以避免囚犯遭受任何虐待或折磨。
中国外交部1月表示,佘智江是中国公民,也是「线上赌博和电信诈骗犯罪的关键人物」,相关指控「证据确凿」,因此要求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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