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报导,日本法务省(相当于法务部)5月起承认可在户籍的国籍栏标示地区名,台湾人实质可在户籍的国籍栏登记「台湾」二字。日本政府原则上只承认国名,台湾人的户籍栏被登记为「中国」,但现在顾及台湾人的认同(identity)。


日本经济新闻报导,依日本现行制度,外国人即使与日本人结婚,不能就此登记日本的户籍,只承认日本人的户籍,在日本人的婚姻资讯栏会记载外籍配偶的名字、国籍。


外国人归化日本(取得日本籍)或成为日本人养子时,可登记户籍,本人的户籍上记载著出身的国籍。


日本法务省将在户籍上外国人的「国籍」栏修改为「国籍・地域」,为了5月起在户籍追加姓名的日文假名念法,将配合系统做大幅修改。


报导说,有关户籍上的标示,是根据日本1972年与台湾(中华民国)断交前法务省所提出的1964年的通知,将中华民国国籍的标示改为「中国」。


法务省表示,当时未与日本有正式邦交的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在户籍上该如何标示国籍是一大课题。当时日本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个国家,所以户籍不能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字眼,但法务省认为登记为「中华民国」也不恰当。有人猜,法务省于是将台湾和中国都登记为「中国」。


法务省令修改后,已被记载为「中国」,但想修改为记载「台湾」的人可做变更。


报导指出,台湾内政部公布有关婚姻的统计显示,每年约800至1000名台湾人与日本人结婚。


目前日本的户籍上将台湾人、中国人的户籍都登记为「中国」,有些台湾人为了保持认同,要求日本政府批准在国籍栏上写「台湾」。有看法指出,这和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台湾是「地区」的现况不符。


日本对旅居日本有一段时间的外国人,发给住民票、在留卡(居留卡),已承认出身地栏可记载地区名,户籍的登记也与这些官方文件统一。


日本发住民票给外国人,2012年开始将国籍栏设计成「国籍・地区」栏,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相当于出入境管理局)所管辖的在留卡也在同年新制上路时承认登记地区名。在此之前的「外国人登录证」上标示「中国」二字。


日本法务省曾承认特例,那就是「巴勒斯坦」的户籍标示也是以法务省令正式承认。对于北韩(北朝鲜),法务省令并未言及,将持续标示「朝鲜」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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