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今天以业务过失致死伤等罪嫌,判处李任宰3年有期徒刑;同样因业务过失致死伤罪嫌被起诉的前龙山警察署112指挥室长宋炳周(音译)及另一名朴姓前112指挥组长,则分别被处2年及1年有期徒刑,其中朴某可缓刑2年。
法院表示,梨泰院踩踏事故是2014年世越号事件以来,韩国死伤最惨重的悲剧,更是继1995年三丰百货公司倒塌事故以后,发生在首尔市中心的最大死伤事件,「这不是天灾,而是若所有人在各自岗位上善尽义务就能预防的人灾」。
李任宰始终宣称这类大型踩踏事故无法预防,并表示在事前及事后处置都已经尽最大努力,但法院并未接受他的主张,认为警方确有能力预见事故可能性,且事发当天傍晚6时30分起就有许多报案电话,相关当局却没有善尽管理义务。
但就派遣机动小组前往现场一事上是否有疏失,法院认为难以认定李任宰的犯罪事实。
李任宰涉嫌在2022年10月29日梨泰院踩踏事故发生当天,未预先制定大规模人流可能造成的意外预防方案,事发后也未采取派遣机动警力及道路管制等措施;事后还涉嫌伪造自己抵达现场的时间等相关资料、伪造证词,2023年1月遭拘留起诉,同年7月获保释。
法院今天以难以认定李任宰有湮灭证据之虞,未取消李任宰的保释。对于伪证等罪嫌,法院也认为难以认定犯罪事实,判定无罪。
李任宰在宣判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会尊重法院判决,被问及是否有想对死者家属说的话,仅表示「除了对不起,还是对不起」,随后便离开现场。
同日因应对不力、事后伪造新闻稿等罪嫌遭起诉的龙山区厅厅长朴熙英则获判无罪。法院认为当时中央的行政安全部与首尔市政府都没有将群聚踩踏事故纳入灾害范围中,区厅长确实没有针对无主办方的大型群聚活动制定安全计划的义务,认定朴熙英并无业务过失,她也因此保住区厅长职位。
梨泰院惨案受害者家属协议会与市民对策会议对今天判决结果透过声明表示,无论被告受到什么惩罚,已经发生的惨剧无法再回到从前,也无法治愈受害者及家属的痛苦,但判决结果及审判过程中确认的事发经过等,都具有不小意义,认为这次判决结果远远不及家属原本的期待,希望检方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