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说明,为避免以年龄作为规范标准,造成年龄标签化疑虑,以及为有利证券商拓展客户范畴,并满足客户跨境资产管理需求,金管会已研拟修正「证券商受托买卖外国有价证券管理规则」第14条及第23条修正草案。这次修正已完成法规预告,将于近期发布施行。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高晶萍今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修正法规允许证券商受托买卖外国有价证券的推介对象为非专业投资人者,删除年龄为70岁以下的限制;另开放证券商接受高净值投资法人及高资产法人客户委托买进的外国有价证券,可寄托在委托人指定的外国保管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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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晶萍表示,此次修正消除以年龄为划分标准,未来证券商仍应本于专业,依照KYC(认识客户)和KYP(认识商品),确认所推介的投资标的适合该委托人。金管会统计,截至今年4月底,专业投资人户数为2万8722户、高资产户数为49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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