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表示,土银沙鹿分行有一个营业大楼,将三楼和四楼出租给公司户,这两户公司户缴水电费时,都先由沙鹿分行支出,沙鹿分行再依比例跟承租户收取。

金管会指出,依规定,工友只能担任驾驶、膳食和庶务性工作,禁止收取款项。但土银沙鹿分行却让该名工友长期「以工代职」,替沙鹿分行收取上述两户承租户的水电费,经查该陈姓工友利用跟这两户公司户收取水电费时,收了现金没有缴回分行、或透过无折存款再领钱出来挪用,违规期间从2017年至2024年4月间,时间长达七年四个月。

 

金管会表示,全案之所人以爆发,是因为去年五月土银总务处做碳盘查,发现沙鹿分行与出租户实际用电分摊比例很奇怪,进一步查核后,陈姓工友的违法行径才曝光。

金管会已要求土银做全分行彻查并建立完整动支管理规范,例如承租户需有完整独立电表,自行缴交水电费等,土银已做各层级主管与员工惩处。

此外,金管会指出,土银未完善建立也没有落实内控制度,因此决定处罚土银400万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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