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拟并foodpanda的国内两大外送平台合并案,公平会于11月14日正式受理。公平会主委李镁月前表示,审查时间以30个工作天为准,因此最快审查期限至12月19日,但若之后需要延长60天,则可能审查至明年3月。

公平会今召开第1730次委员会议,并于会后临时召开记者会,由副主委陈志民对外宣布外送平台合并案,延长60个工作天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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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会表示,有关Uber Technologies,Inc.申报拟取得富胖达股份有限公司(即foodpanda)及帝力佛英雄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事业结合案,Uber已于113年11月8日提出完整申报资料,依照公平交易法第11条第7项规定,自公平会受理申报资料之日起算30个工作日的审查期间内,亦即113年12月19日之前不得为结合。但公平会认为必要时,得延长审议期间最长60个工作日。

该案经公平会审议认为,UberEats与foodpanda各有相当市占率,结合后市场集中度将增高、限制竞争疑虑更为显著,必须进一步就「限制竞争不利益」及「整体经济利益」进行经济分析。此外公平会表示,为确保结合审查程序符合行政程序法的正当程序要求,在重大结合案件作成决定前,均通知结合事业到场陈述意见,因此将通知结合事业到场陈述意见,有延长本案审议期间的必要,公平会至迟应于114年3月21日前完成审议。

陈志民说明,延长审查时间是因为这两家的市占率高,若结合后的市占率恐对市场影响显著,因此公平会需多一点时间审查。对此重大案,公平会将请当事人到会说明,需要更长时间审查,他强调60个工作天是上限,届时也可能在60个工作天之前,提早审查完毕。公平会指出,虽依法可延长60个工作日,但实际作出决定的时间,会须视案件审查进度及公平会委员会议讨论情形而定,该案会尽速作出决定。

至于113年12月4日全国外送产业工会等至公平会表达诉求一事,公平会回应表示,该案审查过程中,外送员工会团体、餐饮业者及消费者各方所提出的疑虑及意见,公平会均充分理解,并将纳入结合审查的考量范围。陈志民说,工会及外界意见都会审慎看待,提供审查委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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