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台新金昨先后召开临时董事会,决定「调高换股比例」,台新金及新光金昨晚20时在证交所召开重讯记者会对外宣布,以台新金的0.6720股普通股加计0.175股辛种特别股,换取新光金控1股普通股。辛种特别股每股面额为新台币10元,年利率1.665%,并在三年后按发行价全数收回。依今天台新金控收盘价每股18.50元和辛种特别股换算每股面额计算,调整后转换价格所含的新光金控每股换股价格为14.18元,相较原订价格提高25%。

中信金今晚发五点声明,中信金表示外界有诸多不实指控,为避免外界误解,特此澄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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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信托金控致力提供给股东最好的报酬与回馈,一开始就提供新光金融控股公司(简称「新光金控」)股东较对手溢价30%的方案,很高兴竞争对手台新金融控股公司(简称「台新金控」)在9月11日召开临时董事会,跟进中信金控的价格水准。这再度证明,维持市场竞争机制,有二家业者以上竞争,才真正能够保护股东权益,树立台湾资本市场的典范,所以没有所谓的合意优先。

二、今年上半年至今,中信金控每股税后盈余(EPS)为2.67元,为台新金控1.08元的2.47倍;中信金控税后股东权益报酬率(ROE)达18.4%,台新金控税后股东权益报酬率(ROE)为12%;中信金控股票投报率(至9月6日止)超过22%,台新金控为9%。中信金控进行公开收购,基于良好的经营能力及卓越的产生综效能力,中国信托并购万通银行、台湾人寿保险公司的整合成效卓越。中信金控设定的公开收购价格,基于过往卓越表现而来,所以没有同业所谓乱定价的问题,未来股价表现可期。

三、有同业质疑中信金控帐上现金只有新台币2.8亿元,现金不足,此仍严重误解。中信金控不仅现金充足,资本健全度亦有完整的规画与准备。此次的公开收购资金筹措计划,已送交主管机关审核。

反观同业,新光金控董事吴欣儒在9月11日董事会上反对新新并,更质疑台新金控缺乏对未来财务韧性及商业前景考量。这代表「大并小」风险小,台新金控「小并大」的财务风险大,增资会有困难,未来若遇到金融市场波动,抵抗风险的能力相对弱。这体现在台新金控此次不愿意发放现金给予股东,反而以特别股做搭配。特别股实际上是「债」的性质,形同向「卖方借钱」,这显示台新金控有现金不足的问题。此次台新金控并新光金控的提案,尚未送交主管机关审核,是否通过仍有疑虑。

四、同业所提及公司治理议题,中信金控接受主管机关监理,有任何要求,皆配合遵法办理。反观同业,新光金控大股东具名控告台新金控董事长吴东亮涉及违反金金分离、以及金控法第45条所订的利害关系人交易,这显然有利益冲突问题,新光金控45万名股东在意此事将影响股东权益,呼吁相关人应尽速厘清疑虑。

五、中信金控公开收购新光金控,未来应卖的投资人若超过51%,针对超量的部份,中信金控会以第一次公开收购价格,进行第二次的公开收购。所以不会发生所谓49%的新光金控股票,遭到低价收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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