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天牧说,预告法案出炉后开过两次公听会,外界有蛮多意见,学者也表达看法,公听会中讨论法律概念明确性 、比例原则等,审慎衡酌对大股东干政行为的因应措施,关于解除大股东董监事、表决权、处分持股等有疑虑的,目前都拿掉,这次不纳入条文,只保留采取罚款,罚金200万~5000万。

他表示,短期内除个案继续辅导,继续督导朝金管会的期待,也表达我们的立场与态度。法律上国外虽有,国内设计仍要考量大家觉是否太紧,顾虑是否符合法律原则。法律水到渠成也要业者认同,如果还有不同意见,先从没有争议性处理,银行局修法有所本,有良善立意,但也要能得到立委支持。

对于修法无法一次到位,黄天牧指出,法案在可接受的可行性下,必须做些调整,可分阶段达成。他以一首唐诗来形容他的心境,「手持新秧插满田…最后一句是退步原来是向前」。虽然法律参考大家意见,拿掉有争议部分,但还是把罚款放进去,「我们还是往前走,只是不是一次到位」。

黄天牧强调,至少这次修法把对大股东罚款纳入,以前对大股东是毫无办法,希望尽量9月送立院审查。金管会目前的裁罚手段仅能对现任在职的负责人予以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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