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局长庄琇媛说,有些大股东没有担任公司职务,发现法律上没有办法惩处,比如给予停职或罚款等处分,没有办法处以行政处分,将来思考修法如何改进。
银行局表示,研究国外的法规后,思考可从3大方向研究画大股东红线,比如干政几天就对大股东罚钱罚几天、要求大股东出售股权、或是要求股东股权持股信托。不过官员也说,除了参考国外作法外,也会尊重国情与企业文化,不一定会全部照做。
目前金管会的罚款只能罚到在公司有职位的人,罚钱也罚不到大股东。国外如香港或美国都有范例可直接对大股东开罚缴钱。
金管会已针对金融业大股东在背后干政做出的惩处包含新光金、开发金等,目前正在调查中信金。
新光金大股东吴东进被因被检举是背后影武者找经理人开会下指示,新光金遭金管会惩处董事长许澎停职3个月,另对新寿董事长罚俸、新寿3年内禁止新增关系人交易。
去年8月金管会也对开发金重罚2000万元,停止前董事长张家祝董事职务6个月,调降总经理庞德明月薪3成。
金管会规划第2季于银行法及金控法增订大股东课则规范,将修法草案报请行政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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