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律师发文表示,律师林智群认为「抵销是形成权,一旦向对方表达,就产生抵销效力」,但网红陈沂则认为「应该做的是上法院得到确定判决,再来抵销,在没有得到确定判决前,该缴的管理费还是要缴」。

那到底四方谁对谁错?杨律师表示,若先从「民法」的角度来看,当隋棠向管委会主张抵销时,抵销是直接造成权利得丧变更的「形成权」,必定是有二人互相有债权才能抵销,因为只要向对方主张抵销即可,不用对方再配合做任何事,所以单从民法的角度来看,隋棠及林智群律师是对的。

另外,改从「民事诉讼法」的角度来看,如果隋棠向法院起诉请求抵销「管委会的25000管理费债权」,法官会很生气称「抵销权是形成权,妳开口主张抵销的那一秒,债权就抵销了,根本没必要上法院打官司啊」,根本不会开庭,从这个角度来看,林智群律师是对的。

但大家会好奇,「就算民法上,隋棠只要一句就能抵销,但对方不认同这种法律见解啊,当双方各说各话,各有不同法律解读时,仍有纠纷,仍须法院判决啊?」当隋棠主张抵销后,仍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权不存在,这个判决将有助于解决隋棠和管委会的纠纷,所以有权利保护必要,法院就会开庭审判,从这个角度来看,陈沂是对的。

但从这个角度来看,林智群律师也是对的,因为隋棠在主张抵销的那一秒,管理费债权就消灭了,多年后,判决确定后,才能解决纷争。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陈沂和林智群律师都是对的。

杨律师直言,他是站在隋棠这边的,因为自己也碰过同样情况,他表示「若我是隋棠的律师,我会要她继续拒付管理费、继续主张抵销、但也开始搬家、开始卖屋。就算真要告,搬家且卖屋后可以慢慢告。这是下下策,但也是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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