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救援基金会针对江祖平事件,强调无论当事人以何种方式揭露经历,皆属于常见的求助行为。约会过程中若违反意愿进行性行为,或在性侵害后拍摄裸照,均属违法行为,不论双方是否为情侣或其他关系,皆不能成为免责或合理化的借口。此类行为不仅涉及性侵害犯罪,也属于亲密关系暴力,严重侵害人权。

江祖平。庄宗达摄
江祖平。庄宗达摄

被害人揭露的暴力行为发生于亲密关系中,但与其过往交往经历或言论并无直接关联,「完美被害人」并不存在,呼吁外界勿模糊焦点,更不应责怪被害人。也提醒当雇主知悉性骚扰情事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纠正与补救措施。除了暂停或移除疑似行为人职务、对外发布声明之外,事业单位更应主动展开行政了解与调查,而非仅交由司法单位处理,方能落实雇主责任。

基金会最后呼吁,性自主权与身体自主权应受到保障,即便是在亲密关系中,性侵或未经同意拍摄裸照,都不能被视为合理行为。任何未经同意、强暴胁迫或趁机的性行为,均属违法。

《壹苹新闻网》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体精神虐待、性骚扰、性侵害,请打110报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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