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PLG邀集律师苏志伦、东吴大学教授李志峰、篮球界人士李鸿棋、资深媒体人黄及人等专业领域社会公正人士担任纪律委员,共同讨论桃园璞园领航猿球员周仪翔个人酒后驾驶及拒检之不良行为案件之后续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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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尊重领航猿球团决议,并针对此起事件召开纪律委员会讨论后续惩处,引用联盟赛务章程「第四章球员行为准则」第25条「道德条款及其他行为规范」之四「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之酒驾行为」,本章罚则:违反本章之球员,本联盟将处以警告、禁赛、停权、永久除名等处分,联盟受有损失者,得对其求偿,前项之处分皆得并罚最高新台币伍拾万之罚款,停权处分得跨季执行。
在场纪律委员一致决议,按联盟规章对周仪翔处以即日起停权1年(停权:禁止在本联盟注册出赛、禁止与本联盟球团洽谈合约)、公益服务至少300小时及罚款新台币50万,并期许周仪翔未来仍有机会改过自新、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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