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房屋中正加盟店店东李毅甫表示,这间新生南路店面临大马路、近捷运东门站,门面宽又是巷口角间,店面条件相当好,该区虽非一级商圈,不过店面买卖及租赁都相当稳定,周边有不少家俱、厨具等家用品店,属性相近,彼此也有聚客效应,当租客累积一定资产后,遇到房东愿意出售店面,就把握此时机买下,作为自有资产更能稳定在此地深耕经营。近两年双北市还有不乏业者买下店面自用的案例,包括去年「橡木桶洋酒」一口气买了两间店面做为营业据点,包括总价约1.33亿元的信义区忠孝东路楼店,以及1.23亿元的新北三重楼店;图书文具店「垫脚石」,去年则以1.38亿元买下士林的透店,也是从租客变屋主。
台湾房屋集团趋势中心执行长张旭岚表示,租客买店面自用好处多,首先「不动产抗通膨」,不少高单价零售业或诊所业者,现金流大,资本足够,购置原本就在商圈内经营的店面,不仅能自用,未来若不再经营,店面还可再出租,具灵活弹性运用。其次,「商业稳定经营」,租用店面时已经历长期观察期,区域商圈符合业种和客户习惯,经营风险已降低,且自用店面自主规划性大,不用担心房东涨租或收回,导致装潢成本的浪费。
再者,「资产累积获利」,店面不只是营业自用,不动产本身也会随著时间增值,常见不少企业财团除了本业之外,也因购置不动产而获利,因此对于有足够现金流的企业,购买商办、店面自用,也是阶段性目标。
第一建经研究中心副理张菱育指出,平均地权条例修法后,法人购置住宅采许可制,不过店面、商办等则不受限制,而业者购置店面自用,不仅化租金为资产,每年缴房屋税及地价税等相关持有费用也可列入成本,因此常见一些企业主,店开到哪里就买到那里,是经营者布局事业的规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