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针对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8日的议程,行政院所提书面资料显示,报告人为行政院秘书长张惇涵。
行政院所提书面资料指出,立法院114年11月14日三读通过的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案,有3项明显违宪之处。首先,违反宪法权力分立原则,侵害行政权,因为宪法规定,行政院提出预算,立法院议决预算,各司其职,政治责任归属明确。立法院修法明显违反宪法第59条及第70条,侵害行政院施政决策及提出预算的权力。
行政院表示,其次,修法过程违反公开透明与讨论原则,破坏民主程序。财划法修正案没有经过委员会逐条审查就迳付二读,党团协商没有共识即强行表决,已悖离民主原则,侵害国民主权。
行政院指出,此次财划法修正案一旦施行,将对国家发展造成无可回复的重大危害。财划法修正案造成中央必须违反公债法举债,排挤既定施政工作;地方则是财源分配不公,城乡差距扩大,公共利益将受到无法回复的重大损害。
行政院表示,针对本次财划法修正案,行政院于114年11月27日依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向立法院提出覆议,然立法院不安排卓荣泰列席说明,不经讨论即直接否决,而且行政院所提财划法修正草案,立法院也迟未排入审查。
行政院所提书面资料最后提到,行政院已穷尽一切宪政救济途径,卓荣泰依宪法第37条规定,决定不予副署此次修法。作为宪法所明定的宪政机关之一,行政院有责任坚守三大民主宪政责任,捍卫宪法权力分立原则、坚守国民主权、民主原则、依法行政,以及确保国家发展及财政稳健。卓荣泰秉持忠于国家、忠于宪法的至高信念与绝对忠诚,基于宪法所赋予的权责,坚定作出不副署的决定。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8日将邀请总统府秘书长、行政院秘书长、司法院、法务部就「立法院三读通过之法律经行政院依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移请立法院覆议,经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院长不依法副署、总统不依法公布施行,对我国宪政民主及法制之戕害及相关法律责任之追究」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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