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淡水商家反映,停水期间最困难的并非买水,而是店面无法营业造成实际损失,却在补偿申请表中完全找不到「营业损失」一栏。此外,许多家庭因无法洗澡被迫外宿,或因没水煮饭额外支出餐饮费,相关费用同样无法填报;复水后水质混浊导致水塔、滤心受污染,也未比照基隆做法提供清洗或更换补助,让民众直呼补偿内容「根本不符需求」。
租屋族与外籍学生也面临相同困境,由于补偿表单要求填写「水费单水号」,让没有水号资讯的族群完全无法申请,但停水期间增加的住宿、购水或生活费用却比一般住户更沉重。有人无奈表示:「没有水号就不配领补偿吗?」质疑市府设计补偿机制时完全忽略大量非房屋所有权人。
更让地方困惑的是,市府公告的停水期间截至 12 月 2 日,12 月 3 日却仍可见大量水车奔走、里长协助分送用水,代表停水影响并未如市府所称的时间范围结束。新北市议员郑宇恩批评,若市府认定停水只到 12 月 2 日,那前一天忙碌的水车投入究竟是在处理什么,「不能用文书上漂亮的日期就抹掉居民真实遭遇」。
郑宇恩表示,市府不应将补偿责任全推给承包厂商或保险公司,应该先兑现对市民的承诺,提供必要补助,再向厂商求偿。他强调,淡水居民已承受多日停水煎熬,如今更遭遇补偿落差,若市府迟迟不处理,只会让民怨持续累积,「拜托市府行行好,不要让停水补偿变成看得到吃不到的空头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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