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21日表示,我方谈判团队目前持续透过视讯会议、书面文件交换等方式,以「台湾模式」和美方洽谈供应链合作,并且争取调降对等关税且不叠加原MFN(最惠国待遇)税率,以及232条款多项关税优惠。

在供应链合作部分,我方提出的「台湾模式」是由企业基于国际布局,自主规划到美国投资,贴近客户并结合市场,延伸产业实力。政府则提供金融的信保支持,也透过台美政府之间「G2G」的合作形成产业聚落。

经贸办强调,「台湾模式」与美日、美韩之间的投资模式并不相同,无法直接类比。政府向美方争取有利的投资环境和条件,也协助相关产业在美国的布局。由于232条款不只涉及半导体,还有其他项目,我方持续争取优惠待遇,同时也为赴美企业争取更有利的投资环境与条件。

经贸办重申,谈判团队持续以书面文件交换确认协商内容,与美方凝聚共识,盼尽早达成协议,展开台美下一阶段的经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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