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29日)邀请内政部、海洋委员会主委、警政署、海巡署等部会,就「防堵非洲猪瘟边境检疫与查缉机制之检讨与精进作为」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
防检署说明,依规定自107年起全面禁止自中国大陆输入猪肉制品,旅客若夹带入境,最少裁罚20万元、最高可罚100万元。但邮寄入境部分因「寄件人与收件人常难以对应」,行政调查及举证困难,因此尽管近年拦截约1000件违规邮包,最终成功裁罚仅9件。
牛煦庭批评,农业部依据「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28条第1项第2款公告的「停止自发生非洲猪瘟之国家(地区)以邮递寄送输入猪肉产品」条款中,竟然有「首次输入非故意者,不予处罚」的免罚条款,无法有效吓阻民众的侥幸心态。他表示「既然旅客夹带都能直接罚20万起跳,为何邮寄就能免罚?非故意条款不该存在,应一律裁罚,才能真正吓阻。」
对此,关务署长彭英伟坦言,收件人确实可能不知情,但也承认若能取消「非故意不罚」条款,将有助提升裁罚成功率与吓阻力,「任何重罚都会有帮助」。
防检署长杜丽华则回应,所有违规猪肉制品皆已全数销毁,但承认现行制度在举证与执行上确有困难。对此,牛煦庭强调,「这不需要修法,只要农业部修改行政命令即可,三天内应给出明确答复。」
杜丽华说,将针对相关条文检讨修正途径,研议是否调整「首次非故意不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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