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审计长陈瑞敏任期将于10月1日届满,为使审计长任期顺利衔接,总统赖清德依据宪法第104条规定,提名陈瑞敏续任,咨请立法院行使同意权。
今在立法院副院长江启臣主持下投、开票,最终结果取得112票同意票。江启臣宣布投票结果,「立法院行使审计部审计长同意权,投票表决结果,陈瑞敏同意票112张,不同意票0张,无效票0张,决议陈瑞敏获得超过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同意票,依法同意续任审计部审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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