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无党籍市议员曾玟学日前表示,对比上次申报,钟东锦存款及债券持有增加,资产大幅上升1.2亿元,「在财政最窘困的县,有著最富的县长,实在令人格外讽刺!」

钟东锦随即反击表示,政治人物的财产申报,一直是政客以及网红代议士们的主战场,以党为界,双重标准,对不合常理的申报视而不见,但据实申报的人却反受检讨,是常态,也是病态,是台湾选风败坏下的缩影,他怒批「清白交代竟成为政敌操弄仇恨的工具?这情形每年财产申报都要被拿出来凌迟一次,是否真的要向某些政客学习如何“技巧性”申报财产,才能安稳度日?」

然而,监察院今天公布新一期廉政专刊,钟东锦在担任苗栗县议会议长期间,申报民国109年11月1日财产,未据实申报本人债权1笔。监察院指出,钟东锦所述申报不实理由,不足采信,应认定为故意申报不实,因此在113年7月2日作出处分、114年1月13日裁罚确定,处72万元罚锾。

事实上,钟东锦财产申报不实,并非首次,监察院去年也公布钟东锦在担任副议长期间,未据实申报存款1笔、股票1笔及事业投资5笔,且申报不实理由不足采信,认定为故意申报不实,处钟东锦56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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