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订18条宗教教职人员网路行为规范,明确要求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路炒作、借宗教活动博取流量、不得支持或参与境外宗教渗透活动、不得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等等,也禁止利用网路向未成人传播宗教思想、诱导信教或组织宗教活动,不得从事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等。
而第18条竟写道:「香港、澳门、台湾宗教教职人员以及外国宗教教职人员在境内实施网路行为,参照本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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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今在脸书发文严正驳斥中国论调,强调台湾是民主自由的国家,宗教信仰与言论自由受到宪法保障,不容侵犯。政府尊重宗教自由,不会针对宗教人士另订网路行为规范。
内政部也提醒,台湾宗教团体与宗教人士若有赴中国交流的需要,务必审慎评估风险。建议事前可至「赴中国交流资讯公开专区」登录,以利政府提供必要协助及服务,守护交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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